招标公告
辽宁乔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音乐学院委托,对沈阳音乐学院音乐剧场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LNZC2016050042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是否进口 |
1 |
舞台设备 |
否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项目预算
1,070,00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和符合条件:
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所采购内容的厂(商)家;
4.2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须具备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
4.3投标人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壹级资质证书”或“中国音响行业协会演出场馆工程建设委员会专业灯光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壹级资质”。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招标文件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1日在辽宁乔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始发售(工作日内早8:00-11:00;13:30-15:0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如需邮寄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厂商授权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15:00时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七、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沈阳音乐学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联 系 人:游老师
联系电话:024-23894113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乔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大街92号(胜利大厦15层业务部)
项目联系人:曲瑞、安钦
联系电话:024-23883380-805、815 (传真)024-23883390
开 户 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太原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乔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03307101020000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