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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大厅弱电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16-10-12 来源:湖北襄樊市政府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 枣阳市财政局  计划下达函要求,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枣阳市行政审批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枣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大厅弱电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枣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大厅弱电系统采购

2.2 项目编号:DFHYZFCG2016-1001

2.3 招标内容:枣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大厅弱电系统包含9个子系统:视频监控

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无线系统、会议系统、机房系统、公共广播系统、零星弱电系统、门禁考勤系统。

2.4 项目采购预算:611.68万元

2.5 交货期:45日历天,具体时间签定合同约定。
2.6 交货地点:施工工地现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相

应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3 供应商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

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唯一授权书及原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

3.4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安防工程资质。

3.5 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3.6 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一项及以上类似规模(600万元及以上)

弱电系统施工业绩;

3.7 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14年、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近三

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3.8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人

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1013至2016年10  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资质、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料、安防工程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814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密封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址:枣阳市

人:王之国

联系电话:13972260633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汉北工业园16                

人:周贵云  

联系电话:18995670976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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