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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复兴镇人民政府LED路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0-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招标

 

汪清县复兴镇人民政府LED路灯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复兴镇人民政府LED路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zfjzcg0271
三、采购内容:LED路灯  80

 

序号
摘要
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灯杆
灯杆6m高;国标3.0钢板热镀锌;表面喷塑。
80
 
2
灯头
光源为单颗高亮带透镜30LED光源,灯具为压铸蓝色新星灯具。
80
 
5
电源
103并,防护等级IP65
80
 
6
空开
2P/10A
80
 
7
混凝土、预埋件
ф16mm预埋件、混凝土60cm×60cm×80cm
80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32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6、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违法违纪证明。
7、建设场地等施工前期事项需企业自行协商。
8由于复兴镇地处高寒区,要求设备在零下40℃内正常运行。
9、全部器件5年内保修,48小时上门服务,超过48小时未上门维修服务,采购方有权要求更换新器件,一切费用有厂家负责。
六、付款方式:严格按照以上技术参数及时间要求供货,货到后有复兴镇人民政府验收,不符合要求,拒绝验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后,由复兴镇人民政府验收合格,支付80%货款,待1年质保期满,再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货款。
七、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7日内交货,货品需运输到复兴镇糖厂村,15日内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招标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1008日至20161014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64(账号信息见第十三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 20161031日下午1330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1031日下午1330
3、超过接受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三、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李存鑫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号:22001687138055003399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复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15662803555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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