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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法院装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庭审记录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2016-09-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招标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淅川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2016年淅川县人民法院装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庭审记录设备)”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淅川县人民法院装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庭审记录设备)二次

2、项目编号:GJZBHTNY2015-07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金额:211720.00元(大写:贰拾壹万壹仟柒佰贰拾元整)。

二、招标内容:法庭庭审记录设备等。(技术要求及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划分:第四标段:庭审记录设备一批。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

3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927日至2016108(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获取:另行通知。

4.报名时请携带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第四项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料,现场报名须提供原件备查(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装订成册。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淅川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付先生

   话:0377-69360688

    址:淅川县丹江大道中段

 

招标代理: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7-83838551    18211810762

    址:南阳市范蠡东路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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