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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实验小学大报告厅拼接屏设备购置政府采购项目

2016-09-23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项目名称: 北京市怀柔区实验小学大报告厅拼接屏设备购置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CZB-2016-ZB487

  采购人全称:北京市怀柔区实验小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小中富乐一区19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968162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大报告厅拼接屏设备购置(数量:一批)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本项目预算金额:99万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或以上资质、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壹级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提供近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或以上资质、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壹级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贰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自2016年9月23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本3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谈判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暨谈判地点: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437室(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33号)

  谈判评审原则:由谈判小组结合报价文件及最终承诺,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推荐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预成交供应商。

  项目联系人:姚钰春

  联系方式:010-63509799

  传真:010-63509799-808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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