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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及维稳应急指挥中心10KV变配电工程

2016-09-20 来源:青海经济信息网

  青海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及维稳应急指挥中心10KV

  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6-094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投资【2010】190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公安厅,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公安厅;

  2.2 计划工期:3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0月1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1月17日;

  2.3 招标内容:10KV变配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时至17:00 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出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以邮戳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0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及《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www.qhcxz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安厅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邮 编:810008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张雪微

  联系电话:0971-5115642

  业务联系人:李巍、牛春林

  联系电话:0971-6144811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82010000000018968

  二�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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