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校园大数据应用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16-013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语卿、范君丽
项目联系电话: 010-63905968、596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8月2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9月0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校园大数据应用建设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zygg/gkzb/201608/t20160825_7230179.htm http://www.bjcz.gov.cn/zfcg/cggg/zbgg/t20160825_623179.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8日 09:00
二、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
第一部分: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占85分,价格占15分。
第二部分:评标标准
一、价格评分标准(15分)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即除低于成本报价以外的所有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二、商务评分标准15分
1、 大数据平台方面。提供与本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同类项目的大数据平台建设案例者,每提供一项得1分(同一法人单位不同案例算一个业绩,需提供加盖甲乙双方盖章合同的复印件),最多4分;
2、 大数据应用方面。投标人提供本公司与本项目建设内容同类大数据应用案例,每提供一项得1分(同一法人单位不同案例算一个业绩,需提供加盖甲乙双方盖章合同的复印件),最多3分;
1、 有大数据平台技术相关专利(提供专利受理通知书以及在国家知识产权网站可查),每增加1项得2分,最高4分;
2、 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得1分;
三、技术评分标准(70分)
满足第六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范》中所有技术指标,得满分。#号项为关键性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无标识项为一般性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1.产品安装调试承诺及实施计划
综合考虑投标人投入人员、设备等情况。
好:3分;较好:2分; 差:0-1分
2.售后服务承诺及实施方案
综合考虑对招标文件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的响应程度,考量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内容、产品质保期、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反应速度等。
好:3分;较好:2分;差:0-1分
3.培训方案
综合考虑培训计划安排、技术人员配置等。
好:2分;较好:1分;差:0分
综合审查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须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按照“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加分;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加分)。
四、其它补充事宜:
相关修改按此执行,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陆老师010-5880168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语卿 010-63905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