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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兴旅游全媒体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2016-08-23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08-23

  1.项目名称:2016年大兴旅游全媒体宣传项目;

  2.项目编号:ZXTC-2016-0803;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4.采购人地址:大兴区艺苑桐城行政办公楼;

  5.采购人联系方式: 李先生 010-81298791;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兴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城27号A座1206室;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先生 010-69256812;

  9.预算金额:182万元;

  10.简要规格描述: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 (万元)含税 数量 包数 简要技术要求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2016年大兴旅游全媒体宣传项目 182 1批 共1包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6)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需包括: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7)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本人携带相关资质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明资料至少包含下述内容(每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审查无误,原件归还。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申请“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依法缴纳税款纪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章)。

  1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8月23日至 2016年08月2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城27号A座1206室。

  15.招标文件每本人民币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4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7.开标时间:2016年 09月14日上午09:00 时(北京时间)。

  18.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明春苑甲3号(优龙会议中心)会议室。

  19.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20.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21.联系方式:010-69256812

  22.传 真:010-69256812

  北京中兴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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