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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技术监控集成...

2016-08-09 来源:山西政府采购网

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技术监控集成设备采购谈判公告

    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集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谈判。现将有关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ZCZZC160725-2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技术监控集成设备采购

    三、项目预算:368525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备注

1

核心交换机

1

详见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

市交警队汇聚各县网络接入

2

汇聚交换机

11

11个县区网络接入设备

3

路由器

1

连接互联网设备

4

千兆光模块

15

含市公安局汇聚光模块2块,省交警支队2块

5

操作电脑

1

调用各县区监控情况

6

安装测试及其他

1

 
 
 

    3、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验收、调试、售后服务和保险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4、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供货地点:长治市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资质要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其以上资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理的截止日期:

    时间: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最后一次社保金缴纳凭证,以及近期(投标截止日前3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地点:长治市飞龙小区C座103室。

    谈判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1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长治市飞龙小区C座103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王政

    联系电话:1393556723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55-2235050

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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