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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门头、LED屏工程施工

2016-08-03 来源: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门头、LED屏工程施工单位入围

招标公告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门头、LED屏工程施工单位入围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门头、LED屏工程施工单位入围

二、招标编号:SXLHZB2016-783

三、招 标 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门头、LED屏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门头、LED屏的设计、采购、生产、加工、运输、安装、维护、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2、施工地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内网点。

3、有 效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4、入围家数:5家。

六、资格审查方式: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4、企业近三年(2013年至今)完成门头、LED屏施工的类似工程业绩各不少于10项(以合同为准);

5、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配置,并出具投标人在中标入围后对人员设备配置的相应承诺函,且能接受招标人在供应商入围期间的相关管理规定;

6、投标人必须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有意向的企业请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近三年(2013年至今)业绩证明(提供合同)、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相关承诺函。以上所需资料须携带原件及装订完好的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6年8月3日起至2016年8月9日,每日0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五部(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套,售后不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联系人:王超、李敏

电  话:029-88228899转656

十、其他:本公告在西北信息报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发布,关于其它网站上的一切公告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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