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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广告产业园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影视设备采购项目

2016-07-29 来源:浙江宁波中基国际招标

宁波广告产业园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影视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    期:2016年7月29日

谈判采购编号:CBNB-20166203G谈

    根据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委托招标通知书,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 宁波广告产业园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委托,就本项目编号的下列产品的相关货物及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1. 货物名称、数量、简要技术参数、采购预算:

子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参数

采购预算

影视设备采购项目

1批

包括从灯光、录音、摄像机、镜头脚架、监视器到运输箱、配件等一整套完整全面的配套解决方案

500万元人民币

*2.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承诺:对于报价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产品知识产权纠纷的部分,由供应商全权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29日至 2016年8月3日9:00,(工作时间:上午8:30-11:15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直接登陆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16年8月3日上午9:00前缴纳标书费, 并电话(李小姐0574-88090098)确认后方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 李小姐 电话/传真:0574- 88090098。

2.3购买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售价:每份400元/套,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接受报价文件截止并开始谈判)定于2016年8月3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州城投大厦内,春江花城对面, 百盛商务楼东边,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进行,参加本采购活动报价文件应在竞争性谈判活动开始之前送达,逾期的响应文件和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5.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6.采购人:

名称:宁波广告产业园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新城区日丽中路789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 系 电 话:0574-87426506

7.采购招标代理:

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陆英、梁慧强、王近娜、王莹巧、邓梅生、王燕

联系电话:0574-87425570  0574-87425583 

传真:0574-87425373

 

本次投标的标书费、中标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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