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新媒体宣传运营服务项目

2016-07-28 来源:深圳市东方招标公司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委托,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所需的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新媒体宣传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614506
2、项目名称: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新媒体宣传运营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新媒体宣传运营服务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6年728日至2016年83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6年83日17:00 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89日14:30(星期二)(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①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
③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7月开始起)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参数下载请点击左边小图标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郑建忠、刘海红
联系电话:   0755-82949060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