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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璧山公安局声光多媒体集成系统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07-13 来源:招标信息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3]2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声光多媒体集成系统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璧城街道大岚村六社(绿岛新区内)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装修范围为地上7层,工程总建筑面积15000m2,装修范围面积14500m2。

  2.3 工程总投资:约8298万元。本次招标投资约633.79万元。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2.5.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璧山公安局多功能厅音响、灯光、机械、电影LED视频系统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的所有内容。

  2.5.2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设备的技术参数和品牌具体要求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计算;桥架按防火金属材质计算;设备价格已含调试费。

  2.5.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以及施工图示的所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专业灯光及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或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舞台工程企业音响专业壹级资质、舞台工程企业灯光专业壹级资质及舞台工程企业机械专业壹级资质证书,具有舞台音响、灯光及机械设备工程的深化设计、设备配置、集成、供货、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系统维护等的实力和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1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 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6年8月8日12时00分开始受理,2016年8月8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6年7月15日10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6年7月18日17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3)4155198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48号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23-63650822

  传    真:023-6365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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