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兴隆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户外显示屏购置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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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兴隆县总工会 |
行政区域 |
兴隆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29日 11:1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6年06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16年06月2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贾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4-7550103 |
采购人 |
兴隆县总工会 |
采购人地址 |
兴隆县二道街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314-7550699 |
代理机构名称 |
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 |
代理机构地址 |
兴隆县东大街建行西侧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4-7550103 |
首次公告日期:2016-06-27
更正日期:2016-06-29
原公告项目名称:兴隆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户外显示屏购置及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兴隆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户外显示屏购置
项目编码:HB2016062010180003
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4-7550103
采购人:兴隆县总工会
采购人地址:兴隆县二道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7550699
代理机构: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
代理机构地址:兴隆县东大街建行西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7550103
更正内容:将原文件中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第4条和资格审查资料中第10条“计算机制造商和投标商必须都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证书、职业健康IOS 18001证书、原厂售后服务通过ISO27001体系认证以及CCCS认证(可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变更为“计算机制造商或投标商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证书、职业健康IOS 18001证书、原厂售后服务通过ISO27001体系认证以及CCCS认证(可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备注:该项目采购文件中与本公告内容相抵触部分,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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