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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和交通标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6-06-28 来源:湖南永州市政府采购网
祁阳县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和交通标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受祁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祁阳县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和交通标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QYZP2016060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内容及需求:
1.1项目名称:祁阳县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和交通标线建设项目
1.2采购预算:293.9万元
1.3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并且资质处于有效期。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起至2016年7月5日,每日上午9时到 12 时,下午15:00时到17:0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在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
(2)报名资料: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7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祁阳县浯溪街道办事处灯塔路县政务中心三楼开标二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8000元。投标人在2016年7月18日17时前从投标人公司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视为无效投标。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祁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电 话:13874391301
联系人:邹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祁阳县祁山路3-5号4楼(龙山办事处对面)
电话:0746-3257368 15874661698              
联系人:申琼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户名: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设银行祁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4300 1550 0710 5250 3865
报名费、服务费缴纳帐户:
户名: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祁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4300 1550 0710 525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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