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广播电视台南岳电视调频发射台广播电视塔实施性方案设计原招标公告“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修改为:
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资质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铁塔)设计甲级资质;(3)建筑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广电行业设计甲级资质;(4)建筑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130米(含)以上广播电视铁塔设计业绩(提供合同)。
2、投标报价方式修改为“投标人应该结合自身设计成本、费用水平、市场行情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上限值为:110万元,设计费为包干价,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上限值,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本项目报名时间延期至2016年6月15日下午17时止。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16年6月28日上午9:00整,地点不变。
5、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补充公告有出入者,以本补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