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机动车图像二次识别软件采购及安装
【HCA(FCG)2016020JFC】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机动车图像二次识别软件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机动车图像二次识别软件采购及安装
二、采购项目编号:HCA(FCG)2016020JFC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机动车图像二次识别软件一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6月7日止(工作日),每日 上午8时整~12时整;下午15时00分整~18时00分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七楼707室;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竞标人应将竞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到如下账户:(竞标保证金收据提交同截标时间)
开户名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450 0301 0007 1988 9288 888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6月15日9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六楼评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15日9 时3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六楼评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广场环路市交警支队办公楼
联系人:潘丽 联系电话:0770-288061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阳江小区4#C-2楼
项目联系人:周剑 联系电话:0770-2871515 18907702003
3.监督部门: 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0-61023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6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