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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十五中学虚拟演播室设备购置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05-31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05-3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第三十五中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388606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0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7010379   13124797529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三十五中学虚拟演播室设备购置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C167030Z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4,421,582.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虚拟演播室设备购置及相关安装服务。

  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不得自行拆包、分包进行投标。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未经专家论证可采购进口产品/未通过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核准,故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3、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中如果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产品须为进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中如有节能环保产品,则对节能环保产品进行额外政策性加分。

  采购用途:教育教学

  采购数量:一批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建设三十五中学校数字虚拟演播及教学系统,丰富教学手段,充分扩充教学资源。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006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查验,审核合格后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格:

  1、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如报名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如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上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以上资料均须另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接受投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006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为:价格部分30分,技术部分44分,商务部分26分,满分100分,附加: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性加分。

  开户名: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雅宝路支行

  账号:329864994010

  购买文件联系人:柏女士  

  电    话:010-57010379   13124797529

  传    真:010-51201690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本项目公告仅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bjcz.gov.cn/zfcg/index.htm),转载无效。

  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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