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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第二中学关于校园电视台-非集采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6-05-2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05-27

  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第二中学的委托,对“校园电视台-非集采项目” (JY-CPZBEZ-2016-03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第二中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5号

  联  系  人:王世国

  联系电话:  010-89718976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蓝郡底商29-12

  联系人:     商学兵      王志雄

  电 话:     010-69713269

  传 真:     010-69713269

  3、采购内容:校园电视台导播系统、话筒、演播室大屏幕编辑机、摇臂、轨道等;

  项目预算金额:1151375元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须由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社保证明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6、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5月31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2)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蓝郡底商29-12(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成本价出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蓝郡底商29-12)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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