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医疗综合大楼智能弱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筹建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建设地点:灵宝市城市东拓展区尹庄镇大中原村西、东车村北。
(2)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26157.7平方米,其中地上17层地下2层。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招标范围: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医疗综合大楼智能弱电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编号: ZYZB-2016-051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和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业绩要求:
3.2.1企业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承建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出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3.2.2项目经理业绩:自2013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建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出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中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注: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3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需办理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
3.5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非三门峡地区的可以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非三门峡地区的必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相关人员劳动合同书、社会统筹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参加报名。以上证件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4.2报名时间:2016年 5 月17 日至 2016年 5 月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 18 :00时(北京时间)。
4.3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1号楼D座506室。
4.4招标人将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4.5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根据报名情况通知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接招标代理机构正式通知后5日内,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4.6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D座506房间。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筹建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98-21250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1号楼D座506室
邮 编: 450000
联 系 人: 朱先生、冯先生
电 话: 0371-60965951
传 真: 0371-6062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