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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和查控中心(硬件部分)设备采购

2016-05-16 来源:山西政府采购网

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对其所需的执行指挥系统和查控中心(硬件部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备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执行指挥系统和查控中心(硬件部分)设备采购

    二、招标文件编号:SZCZZC160509

    三、项目预算:108.9万元

    四、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一包,招标内容如下(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附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

1

管理计算机

3

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

2

打印机

1

3

内网数据库和应用服务器

2

4

内网磁盘阵列

1

5

外网数据库服务器

2

6

外网应用服务器

2

7

网闸

1

8

交换机

2

9

路由器

1

10

防火墙

1

11

服务器

1

12

磁盘阵列

1

13

高清视频解码器

1

14

管理计算机

2

15

46寸超窄边拼接屏

9

16

多屏拼接控制器

1

17

液晶拼接支架

1

18

电视墙专用线材

1

19

中控系统

1

20

RGB矩阵

1

21

台面下多功能插座

2

22

高清视频终端

1

23

高清摄像头

1

24

阵列麦克风

1

25

数字会议系统主机

1

26

桌面式纯讨论主席单元

1

27

桌面式纯讨论代表单元

8

28

10米延长线

2

29

数字音频处理器

1

30

专业功放

1

31

扩声音箱

4

32

操作台

1

33

时序电源

2

34

防火墙

1

35

网络交换机

1

36

执行指挥客户端

1

37

UPS

1

38

系统集成费

1

 

    五、招标范围包括:

    报价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验收、调试、售后服务和保险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服务器、存储为同一品牌,需要提供设备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8)本项目按一个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理的截止日期:

    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2266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通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近期(投标截止日前3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份)。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6月6日15时

    2.开标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2266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程军

    电话:0355-219011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355-223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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