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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龙湖小区保障性住房监控及门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6-05-11 来源:广东和平县

和平县龙湖小区保障性住房监控及门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来源: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年05月11日字体:【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和平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委托,对和平县龙湖小区保障性住房监控及门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和平县龙湖小区保障性住房监控及门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和公易采(公)[2016]14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52.6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1.《招标文件》(点击此处阅读下载2.《投标报名表》(点击此处阅读下载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或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近期社保相关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已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 5、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在2016年5月13日上午09:30在和平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处集中,由采购人统一安排现场勘察,了解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取得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投标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等上述资料原件前往采购单位),并将现场勘查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一起装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62-5630975。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6年 5月 10日
报名登记备案起止时间 2016年5月11日起至2016年5月17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登记备案方式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现场报名
报名登记备案地点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 0762-5612381
报名登记备案时应提供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法人代表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5、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5月31日 上午9:30时
开标时间 2016年5月31日 上午9:30时
投标及开标地点 和平县阳明镇新社角前国土资源局十楼评标1室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和平县住房保障办公室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762-5630975
采购代理机构 及联系人电话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62-5612390 传真:0762-561278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收款人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2006 0025 2920 0042 649
其他事项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和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2-5687856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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