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6090002 建筑工程|
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委托,为监控室内外综合布线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监控室内外综合布线施工
2、招标单位: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
3、项目地点: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4、资金来源:自筹
5、计划工期:2016年6月6日开工至2016年6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25天
6、工程规模:园区内112亩面积室内外监控工程
7、招标范围:监控室内外综合布线施工
8、质量标准:合格
9、合同估算价:207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通过《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至止时间: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3日(双休日休息),8:00时-11:00时, 13:00时-16:00时。
2、报名地址: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投标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复印件按报名要求顺序装订成一册),资格审查合格后携带材料到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8) 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 项目负责人须通过《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准备两份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出售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及地点:请于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16日(双休日休息),8:00时-11:00时,13:00时-16:00时,在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14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2016年5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
地 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邮 编:124010
联 系 人:闫主任
电 话:18642791771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裕祥融城小区5#楼6层
邮 编: 124010
联 系 人:冯欣欣
电 话:0427-2875310
帐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 号:425010100100007091
行 号:309232015217
联 系 人:高 原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