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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更新监控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16-04-28 来源:河南招标信息网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的委托,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更新监控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更新监控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郑经采公开(2016XDDL)50号
三、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本次招标为监控采购招标,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原版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4、供应商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由企业注册地区(县)级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段内)。
7、企业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
8、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单位需按要求到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接受廉洁资格审查,廉洁审查表电子版报名时请与代理公司联系索取;
9、 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具有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唯一的授权,同意提供该货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起五个工作日内(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类似项目业绩、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原件)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五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
六、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三楼
联系人:王天元、耿坤
电话(传真): 0371-86664932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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