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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石鼓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为石鼓区机关弱电井改造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4-22 来源:湖南衡阳政府采购网
受衡阳市石鼓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本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所需的石鼓区机关弱电井改造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SC(2016)32号
委托代理编号:HYXT2016-A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石鼓区机关弱电井改造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类别:货物( √ ) 服务( )   工程(   )
四、采购项目标的、主要功能与用途、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主要功能
与用途
合同条款
弱电井改造项目
1项
672,208.00
石鼓区机关大院内弱电井改造所需
一、2016年7月31日前须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合同款分三年付清,货物到达指定地点验收(对货物数量、规格型号等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施工,整个项目全部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7日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5%,满第一年的年末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满第二年的年末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满第三年的年末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2日起至2016年4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依据);(原件)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部门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上述资质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5月13日下午15:00时在衡阳市石鼓区政府大楼四楼财政局439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负责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石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何淑芬
联系方式:0734—8177810
 
名称:衡阳市石鼓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石鼓路66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1587347500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联系人:张建怀
联系方式:0734—8439857
 
保证金缴纳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号:600 181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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