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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交警支队双阳区电子警察的监控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6-04-18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CCGP201603-00114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 委托,对 长春市交警支队双阳区电子警察的监控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交警支队双阳区电子警察的监控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16-03-8056  
采购项目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JM-2016-03-8056 2771259 2771259 0 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6 年 04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6 年 04 月 15 日 11 时 55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6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6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6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双阳区电子警察和监控改造工程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设备全部到货,由发包方、监理统一对货物进行清点和验收,符合项目要求,支付中标金额的30%;项目完成建设、调试,经过试运行,经发包方和监理正式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金额的60%;正式运行1年后,支付剩余的10%。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项目中的高清摄像机700万CCD(卡口+电警)和一体化违法取证高清智能球机,非制造厂商应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能代理此产品的证明材料。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十四、售后服务:见招标文件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27712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十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军 
  联系电话:0431-89137026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魏子奇 电话:88779602
张辉 电话:88779609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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