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振兴路与人民路交叉口等三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监控安装项目招标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服务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本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在江门市新会区振兴路与人民路、东侯路与潮兴路、圭阳路与兰苑路三个交叉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电子警察违章抓拍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以此解决交通安全和交通拥堵等问题。新会区现在各个路口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违章抓拍以及视频监控设备及软件主要由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和安装,交通信号控制机现主要使用型号为SC6080型。为保证与原交通信号控制机的兼容性及软件功能的配套性,本项目只能由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和安装,以实现与现有各路口交通信号之间的无缝连接,最终达到交通信号间的有效整合,减少故障率及其它不稳定因素。本项目的情况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包括振兴路与人民路、东侯路与潮兴路、圭阳路与兰苑路三个交叉路口的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安装。投标人须根据国际《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规范GB14886 ―2004》及路口的实际情况对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监控项目进行设计、定点和安装。
(二)采购清单及设备特征描述: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设备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信号机安装 |
|
海信 |
S6080 |
台 |
3 |
2 |
配电箱 |
|
|
报装电表 单相10A |
台 |
3 |
3 |
箭头灯 |
|
同安 |
信号灯D400 |
根 |
17 |
4 |
全屏灯 |
|
同安 |
信号灯D400 |
根 |
5 |
5 |
人行灯 |
|
同安 |
信号灯D300 |
根 |
26 |
6 |
PE管 |
|
|
水平导向钻进D100 |
米 |
400 |
7 |
PE管 |
|
|
电缆保护管D100 |
米 |
300 |
8 |
镀锌钢管 |
|
|
电缆保护管DN100 |
米 |
150 |
9 |
标杆 |
|
京安 |
H:6500 L:7000悬臂杆 |
根 |
11 |
10 |
标杆 |
|
京安 |
H:3000立杆 |
根 |
13 |
11 |
管内配线 |
|
|
KVV22 4*1 |
米 |
4800 |
12 |
管内配线 |
|
|
RVV22 2*6 |
米 |
350 |
14 |
监控摄影机 |
|
海信 |
高速球摄像机 |
台 |
4 |
15 |
管内配线 |
|
|
防水网线 |
米 |
400 |
16 |
管内配线 |
|
|
RVV 3*1.5 |
米 |
400 |
17 |
光缆 |
|
|
6蕊 |
米 |
400 |
18 |
光纤连接 |
|
|
|
蕊/端口 |
8 |
19 |
光缆租用费 |
|
电信 |
电信光纤租用费(每路口各一年) |
年 |
3 |
20 |
路由器 |
|
华为 |
HGB240F |
台/套 |
3 |
21 |
主控机 |
|
海信 |
控制器 |
台 |
3 |
22 |
红灯检测器 |
|
海信 |
控制器 |
台 |
3 |
23 |
抓拍摄像机 |
|
海信 |
监控摄像机 |
台 |
14 |
24 |
补光灯 |
|
海信 |
监控摄像设备 |
台 |
34 |
25 |
侧挂箱 |
|
|
设备控制机箱 规格500*400*200 |
台 |
11 |
26 |
标杆 |
|
同安 |
规格 H:6500 L:6000 |
根 |
2 |
27 |
标杆 |
|
同安 |
规格 H:6500 L:7000 |
根 |
2 |
28 |
标杆 |
|
同安 |
规格 H:6500 L:8000 |
根 |
2 |
29 |
标杆 |
|
同安 |
规格 H:6500 L:10000 |
根 |
4 |
30 |
标杆 |
|
同安 |
规格 H:6500 L:13000 |
根 |
1 |
31 |
PE管 |
|
|
电缆保护管D110 |
米 |
310 |
32 |
管内配线 |
|
|
RVV 3*1.5 |
米 |
1100 |
33 |
管内配线 |
|
|
RVVPS 2*1.5 |
米 |
350 |
34 |
防水网线 |
|
|
管内配线 |
米 |
1100 |
35 |
光缆 |
|
|
6蕊 |
米 |
1100 |
36 |
光缆连接 |
|
|
|
蕊/端口 |
22 |
(三)、工作进度
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必须在2016年9月31日前完成竣工并验收合格。
(四)、质量要求
1.按规定的竣工日,每拖延一天工期,罚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
2.如因投标人责任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则视为投标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根据有关法规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并由投标人赔偿采购人损失。
3.如发现产品质量或施工质量不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待反修符合要求后付款。
4.施工范围内原有各种管线、设施,无论位于新建工程的任何位置,投标人必须严格保护加固,不得破坏,保护内容自行调查,保护措施费由投标人承担;施工时如果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破坏,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因安全使用等原因确实无法采取保护措施的,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提出申请,采购人同意后进行迁移。
5.投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6.投标人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投标人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采购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投标人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向投标人索赔。
(五)服务要求
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材料及施工安装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对设备提供免费维护。因采购人、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故障和损坏不在投标人的免费保修范围内。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免费保修期从系统验收合格日起计算。在保修期间内,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提供保修服务。
培训: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免费对项目的管理人员进行半年一次的技术培训。
在免费保修期内:
1. 投标人配备专门的售后服务小组,全方位从事该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
2. 投标人设置专线服务电话,并保证在接到电话后,2小时现场响应。
3. 投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1次/月的定期服务,对系统进行检测和维护,提高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安全性。
4. 设备在质保期内因质量原因引发的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在质保期满后,投标人继续为采购人有偿提供质保期内承诺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
(六)、项目实施地点:江门市新会区。
(七)、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49810.73元。
三、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业人员及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伍锦铭 |
工程师 |
|
林超斌 |
江门市经信局 |
高工 |
罗杰云 |
五邑大学 |
高工 |
论证综合意见:新会智能交通系统软件程序和硬件设备均是由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研发、实施和维护,软件程序和硬件设备是配套设计、紧密结合,具有专属性、不可分割。为了确保振兴路与人民路交叉口等三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监控能与原智能交通系统兼容、无缝连接,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本项目唯一的供应商。 |
四、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拟由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2、地址: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宁夏路308号
六、公示期限及登记时间: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八、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登记时应当将前两项文件的复印件和第3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九、联系及登记方式:
联系单位: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
登记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中心路38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02582060
十、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三楼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7号窗口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0-6633808
十一、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尚志街4号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0-6668041
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