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14
1.招标条件
北潞园学校报告厅改造工程 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以 房财政采【2016】08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房山区北潞园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该建设项目所需的 室内P3全彩色显示屏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名称 北潞园学校报告厅改造工程室内P3全彩色显示屏采购
2.2合同估算价 100.29 (万元)
2.3供货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北潞春南路1-3号
2.4计划供货周期 1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室内P3全彩色显示屏及灯光、音响等设备等
2.6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 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合法有效经营许可;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年内有学校采购同类业绩;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5)生产厂还需要具备:至少有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6)显示屏须有3C认证
7)显示屏控制系统须有著作权登记证书;
8)法律、法规的其它规定的条件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6 年 04 月 14 日至 2016 年 04 月 19 日, 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 13 时至1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石景山体育场南路2号景阳宏昌大厦2号515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5月 05 日13 时15 分,地点为 北京市房山区北潞春南路1-3号二层会议室 (详细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h(ttp://www.bjcz.gov.cn)、房山财政网(http://czh.bjfsh.gov.cn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北京市房山区北潞园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达宏兰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房山区北潞春南路1-3号 |
地 址: |
石景山体育场南路2号景阳宏昌大厦 |
邮 编: |
102488 |
邮 编: |
100043 |
联 系 人: |
袁主任 |
联 系 人: |
李晨阳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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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51810058 |
传 真: |
/ |
传 真: |
51810058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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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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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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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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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建行石景山支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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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11001006600053656 |
2016年 0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