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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2015年安防监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6-03-28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 委托,对 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2015年安防监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2015年安防监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15-11-7668-Z01
采购项目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JM-2015-11-7668-Z01 950000 0 0 95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6 年 04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6 年 03 月 28 日 13 时 02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6 年 04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6 年 04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04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6 年 04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2015年安防监控改造项目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将合同价款中50%支付给中标人,余款待项目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交换机、工业交换机1、工业交换机2、商用高清红外球机、商用高清红外防水一体机、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监管媒体服务器、视频校园系统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和非制造厂商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能代理此产品的证明材料。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null 
二十四、售后服务:软、硬件一年质保,质保期内7*24小时上门服务。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95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二十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十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大力 
  联系电话:1514312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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