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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人民政府采购LED路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2016-03-16 来源:湖南永州市政府采购网
经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规定,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中心受沱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镇政府LED路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编号:JHZFCG2015A030
2.采购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人民政府采购LED路灯项目
3.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评标方法 :最高预算最低价中标法
5.招标人: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采购人: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人民政府
7.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捌仟壹佰元(¥1948100.00元)整
8.采购内容:详见第三部分标的清单及说明
9.设备安装地点:由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人民政府指定
10.供货时间: 2016年5月15日前必须到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11. 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90%;10%留作质保金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12.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2日(公休日不办公),每日9:00时至11:30时,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未报名者视为无效投标。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供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城市与道路照明资质叁级、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具有国家注册二级机电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
(4)投标人:必须为灯具生产企业;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中标单位须缴纳费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湘价服[2014]33号执行)、评委评审费等。
14.联系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交警大楼九楼政府采购股
15.联系人:杨先生
16.联系电话/传真:0746-2490803 
17.保证金的递交时间:需于2016年3月22日15:30时前从投标公司账户转入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专户,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2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1.开标时间:2016年4月5日(星期二)15:30时
22.开标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交警大楼八楼开标二室
23.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专户开户银行、账号:
开 户 行:农业银行湖南省永州市江华支行
户  名:江华瑶族自治县会计核算中心
银行帐号:187 419 010 400 040 98
  
备注:政府采购保证金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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