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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人民法院法庭综合信息化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16-03-04 来源:山西金溪县人民政府

 

金溪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委托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金溪县人民法院法庭综合信息化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JXZH-GK-2016-001-2C)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 招标项目内容、数量: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技术需求
1
庭审系统后台管理
1套
1759407元
详见招标文件
2
刑事法庭
1套
3
民事法庭
3套
4
机房改造及综合布线
1项
5
1项
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2)、3)资料原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3.报名方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在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4.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25日 上 午 9: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fzzbw/),同时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开标时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如遇电子评标出现故障,经采购人请示监督部门后,改为纸质评标的,评标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如投标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标书,按自动放弃论。
5.  开标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疏山北路西侧县工业园A区内(廉租房正对面)206国道经过“白马”往鹰潭方向走200米)
6. 已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7、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如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华苑新区1405#
联 系 人:小付         
电    话:0794-8225551     18107047733
传    真:0794-8225551
采购单位:金溪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13879464647
采购单位地址:金溪县
 
注: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交给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以便保证金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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