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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机房系统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6-02-23 来源:河南新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机房系统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2015XZ666
3、地点: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4、招标范围: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机房系统(包括设备采购、基础处理、安装及调试运行至验收合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    期:40日历天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经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空调主机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出具项目所在地或者投标单位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日期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后开具为准。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各报名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报名时间: 2016 年 2 24日至 2016 年3  1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30时;
3、报名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服务大厅代理机构报名受理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4、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为人民币 300 /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 年 3 16 日上午09:00时;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6 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话:15037369990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先生     话:15981990629
七、监督部门: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16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373-3028801
 
201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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