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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高清视频会议室和司法鉴定中心建设(第二次)采购公告

2016-02-23 来源:湖南邵阳市政府采购网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该单位高清视频会议室和司法鉴定中心建设(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SZC2015141代理机构编号:HXZB-CS-151003)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高清视频会议室和司法鉴定中心建设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SZC2015141  代理机构编号:HXZB-CS-15100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项目简要概述:
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高清视频会议室和司法鉴定中心建设的装修、购置、运输及售后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4年或2015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评分标准中涉及财务指标评分项的须提供(2014年或2015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2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贰级及以上备案证或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资质等级为贰级及以上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资质或叁级以上,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外省企业需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2月22日起至2016年02月26日,每日上午9:30时到11:3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见附件2)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市双拥路广电星苑4栋704室)报名,同时购买采购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03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邵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邵阳市魏源东路27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15907396668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邵阳市双拥路广电星苑4栋704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739-5502358  或 0731-85160666/85163777   18692266664
传  真:0731-85161719
公司网址:www.hxgl316.com
 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9-5393247
7、质疑和投诉
7.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2投标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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