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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十八楼电视电话室改造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16-02-2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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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十八楼电视电话室改造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十八楼电视电话室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人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16年02月19日 20: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2月19日 08:00  至  2016年03月04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 ¥1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开标时间 2016年03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 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预算金额 ¥5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韶钦 林海清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872110-809、800
采购人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采购人地址 福州市北环西路19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591-8708933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87872110-809


    受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FJBY-2015027、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十八楼电视电话室改造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JBY-2015027
2、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十八楼电视电话室改造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 ②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原件; ③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投标人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能体现缴费内容的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社保机构印章); ⑤投标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应包含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⑥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该函在开标当日应保持有效;若开具该函所在地检察机关有特殊要求或规定不出具原件的,应随付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官方网上公告等)。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4)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如3C认证、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应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购买时间:2016年02月19日至2016年03月0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购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7、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100元(电子版或纸质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6年02月19日08:00:00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03月04日17:30: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3月14日09: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16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03月14日09:00:00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16室)
11、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96号
联系人姓名:
章工
联系电话:
0591-87089154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项目联系人:
郑韶钦 林海清
联系电话:
0591-87872110-809/800
网址:
http://www.boyibid.com
开户名: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左海分理处
账号:13-111401040000800 
12、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fujian.gov.cn/上,;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2月19日
 
 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办理政府采购专用章
(CA卡)并进行网络注册入库(详见下面链接)
http://cz.fjzfcg.gov.cn/n/webfjs/article.do?noticeId=0F4D993B4FEB4156A00B26A3CF2601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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