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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帝陵安防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6-02-03 来源:湖南株洲市政府采购网
炎帝陵安防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炎陵县炎帝陵管理局的委托,对 炎帝陵安防工程(招标编号: LWZZCG-2016 0102),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欢迎对此有兴趣的、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炎帝陵安防工程
1.2  建设地点:株洲市炎陵县炎帝陵 
1.3  规模:本工程建安投资为1142244.04元,主要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炎帝陵范围内的908㎡的古建筑进行安防改造。 
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1.5  质量要求: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和文化部[2003]26号令有关规定保修。 
1.7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包括高清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监控机房、室外管网等五个部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工程量清单优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2.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2须具备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施工单位备案证、且备案等级为壹级的安防施工企业。
2.2.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计算机、电子、通讯或自动化等专业之一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员工。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具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6年2月2日至2月6日上午9:0-12:00,下午14:30-17:00,携带下列证件到本项目代理公司报名: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有效年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5)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
报名时,以上资料须验原件,且提供盖单位章的复印件三份。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图纸500元/套,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2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和一宾馆1811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7、异议征询:
供应商就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湖南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反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zhuz.ccgp-hunan.gov.cn)。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炎陵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
监督电话:0731- 26222604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株洲市炎帝陵管理局
地    址: 株洲市炎陵县鹿原镇炎陵村               
联 系 人: 谭立曲               
电    话: 1897416963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和一宾馆1105号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18684531525      传    真: 0731-2889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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