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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交警支队影视设备(虚拟演播室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6-01-25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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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交警支队影视设备(虚拟演播室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1512-00112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 委托,对 长春市交警支队影视设备(虚拟演播室系统)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交警支队影视设备(虚拟演播室系统)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15-12-7882  
采购项目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JM-2015-12-7882 1990000 0 0 199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6 年 02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6 年 0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6 年 03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6 年 03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03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6 年 03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影视设备(虚拟演播室系统)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交警支队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90%,剩余10%系统运行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5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摄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null 
二十四、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199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二十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十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0431-89137026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张华宇 电话:88779603
闫镇 电话:88779636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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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普阳街3177号)2楼B区 邮编:130011
电话:0431-88779616 供应商咨询:0431-88779623 质疑电话:0431-88779620
技术支持:哈尔滨市叁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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