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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校车卫星定位服务、3G/4G视频监控中心及车载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01-22 来源:湖南邵阳市政府采购网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新宁县教育局的委托,对新宁县校车卫星定位服务、3G/4G视频监控中心及车载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KGSG-ZB-20160025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校车卫星定位服务、3G/4G视频监控中心及车载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ZKGSG-ZB-20160025   
1.3、采购预算:   人民币 146 万元
1.4、采购项目标的情况: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万元)
1
校车办主控中心/校车公司分控中心建设、应用软件系统建设、终端系统等 液晶拼接显示单元:12块,图像拼接处理器:12套,车载主机:147台,等。 建立校车安全管理系统,及时对校车轨迹实时定位,对车内情况视频有效监控,及时预警,报警,出警,有效防止校车安全事故发生。
146
1.5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责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起至 2016 年 1  29 日,每日上午 8 30分到 12 00分,下午 14 30分到 17 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春风路建设局二楼)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6    2  19  09  00 分(北京时间)在新宁县春风路建设局二楼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新宁分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质疑和投诉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新宁县教育局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
联系人:李校长            
电话:1360739784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联系人:夏美凤   覃峰     
电话:0739-482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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