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镇坪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镇政询采字(2015)165号
二、采购货物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具体配置要求见附后采购清单)。
三、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满足下列资格要求。(各投标人在报名领取询价文件时携带以下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个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四、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5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17日,上午08:00-12:00,下午2:00-6:00 (不包括节假日)
地点:陕西省镇坪县财政局四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 王来双(13324638989 8820817)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宾馆
六、询价截止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2015年12月18日上午9时整前(北京时间),逾期拒收。
七、采购代理机构:镇坪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915-8820817 13324638989
联系人: 王来双
地 址:镇坪县政府采购中心
八、采购单位:镇坪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肖杰 联系电话:0915-8823569
镇坪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