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教育技术装备部委托,对第5中学学生电视台设备一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合格供应商参加报名,并从所有报名的供应商中择优确定三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第5中学学生电视台设备一批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东城区教育技术装备部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小经厂胡同26号
*采购联系人:崔 老 师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6403291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荣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丙18号院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 凡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14097105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10 - 62356445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dccz911@163.com
*招标编号:东采购办2015—号项—00118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伍拾万元整)
*采购用途:教学
*项目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采购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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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名称 |
采购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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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5中学学生电视台设备一批 |
触摸屏 |
1 |
移动支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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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机套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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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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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脚架、手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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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面存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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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编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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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
… |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可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或详见招标文件
*合格供应商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6)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7)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含)三级以上资质。
9)投标单位必须具有音、视频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注: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荣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丙18号院二楼)
联 系 人:林 凡
投标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原件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上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近三个月的企业纳税有效凭据和企业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检察院开据的廉洁准入证明;
9、近三年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单个项目50万(含)以上的,(自拟项目列表并提供供货合同协议部分);
10、提供音、视频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复印件;
11、 提供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12、 依据本项目采购设备的种类品目,提供能够证明投标产品的可靠性、稳定性、优越性及企业自身能力、信誉、奖项等相关证明资料;
13、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保障方案;
14、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设备后期运营的技术支持(包括专业技术维护队伍及技术人员的质量、数量等)。
注:1、投标商提交的各项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应用A4纸复印,并装订、胶封,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复印件应清晰整洁,报名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一并归档备案。
2、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送达报名资料时,送达人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以上需要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将作为确定谈判供应商的依据。
另: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补充、修改公告及成交结果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以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jcz.gov.cn)上刊登.
北京荣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