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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大要案移动导播直播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15-12-10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5-12-10

 

  项目名称: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大要案移动导播直播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0686-1541Q114465Z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2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996667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5005503转8010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55.41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自用

  采购内容及数量:大要案移动导播直播系统,1批。本项目不分包进行采购,供应商

  不得拆包、分包进行投标。

  简要技术要求:要求采用专业广播级导播技术,通过多台摄像机实现多机位、多角度的一次成像录制,拍摄的影像同时传输到移动录播工作站,工作人员在工作站直接控制摄相机拍摄角度及景别,根据庭审活动直接人工切换庭审视频,形成高质量的庭审画面,输出高质量可通过院内光纤传送至机房已经建设的72路高清视频调度平台中,实现在院内指挥中心大屏进行观看和通过高清视频专网在北京高院或最高法院对直播内容进行观看。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09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若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单附言处请注明项目名称,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以及本公告中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供应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原件用于核验,复印件留存。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31日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1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114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开户名: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帐号:11001079400053005665

  项目联系人:曾昕、黄琳

  联系电话:010-65005503转8010

  传真:010-65072384

  电子邮箱:huanglin@cbwtc.com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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