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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试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5-11-25 来源:中国设计师网安防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常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试点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常市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80%和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五常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试点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五常市林业局及各支公司办公处所。

  2.3 建设规模:52套火源视频监控系统,1套火情监控系统。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施工总包。

  2.6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各标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不允许重复。

  3.4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报名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公司306室)现场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资料不全及复印件不加盖公章等情况,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公司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常市林业局

  联系地址:五常市政法大街3号

  联 系 人:曲广田

  联系电话:0451-53523486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364710 82364715

  电子邮件:hljzb306@126.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开户账号:45190239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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