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大屏显示系统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5-10-30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大屏显示系统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1510-00107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公安局机关(本级) 委托,对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大屏显示系统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公安局机关(本级)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大屏显示系统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15-10-7464  
采购项目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JM-2015-10-7464 15800000 0 0 1580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5 年 11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七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5 年 11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5 年 11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5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5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长春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大屏显示系统 
十九、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项目正常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项目的60%款项,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30%款项,两年后支付剩余10%款项。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1、无缝小间距LED屏LED灯管的非制造厂商应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能代理此产品的证明材料原件。 2、无缝小间距LED显示屏、LCD拼接单元、P5全彩屏、小间距LED控制器、双基色LED控制器、大屏控制系统(信号处理系统、控制管理软件)的非制造厂商需要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四、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158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二十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十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才华 
  联系电话:88907337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张华宇 电话:88779603
马驰 电话:88779636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