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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会宁县人民法院电子智能化监控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10-2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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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会宁县人民法院电子智能化监控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白银市会宁县人民法院电子智能化监控
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张掖市华正建设工程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受会宁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所需的会宁县人民法院电子智能化监控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BGZJ-ZC15500
二、招标内容:
    (一)包括200万高清红外网络球机2台, 300万高清红外半球28套,300万高清红外枪机26套,中心管理平台1台,硬盘录像机3台等(参数等详见招标件)。
(二)预算价:78.00万元,
(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有复印件加盖鲜章)
(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二)投标人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复印件。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被授权人参与报名及投标时提供)。
(五)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上相关证件开标时提供资质原件)。
(六)投标人给单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七)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八)提交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九)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十)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943-8287909)。
四、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1日0:00至2015年10月27日17:00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前来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西侧204室购买售价200元每份 ,电子版另加50元,售后不退(不寄售)。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请于2015年11月12日14:00-15:00之间递交到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西侧第二开标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12日15:00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开标。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会宁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邵维宏       联系电话:13884269013
代理机构:张掖市华正建设工程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展金侠       联系电话:13884225298
九、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张掖市华正建设工程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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