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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广播电视台“新闻制作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15-10-1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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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广播电视台“新闻制作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就“新闻制作网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5)359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数量

预算控制价

技术要求

1

核心存储系统

1

 

 

 

 

 

 

 

991200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要求

2

核心以太网交换机

2

3

域控及数据库服务器

2

4

制作合成工作站 ( 无卡 )

4

5

制作合成工作站 ( 有卡 )

4

6

配音工作站

2

7

高速上载作站

1

8

平台软件

1

9

数据库同步软件

1

10

网络机柜

1

11

UPS 后备电源

1

12

高清监视器

2

13

高清监视器

6

14

KVM 切换器

1

15

网络施工费、安装调试费、培训、线材及耗材

1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报名、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10月18日―2015年10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205房间
   联系人:孙先生 郭先生;联系电话:0370-2697999。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5年11月10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八、商丘市广播电视台联系人:王全 联系电话:13592377716。
九、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976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备2010年1月1日以来,地级市及以上电视台系统集成案例至少一个。
十一、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二、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原始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具备2010年1月1日以来地级市及以上电视台系统集成案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原件现场备查。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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