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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背街小巷视频监控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15-09-25 来源:中国设计师网安防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岸区背街小巷视频监控建设工程已由 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岸发改〔2015〕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

  2.2工程概况:按照“背街小巷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实际内容,可划分为前端建设、传输网络建设、后端平台建设三个部分。前端建设包括了前端的摄像机、NVR设备箱等的安装和部署;传输网络包含了接入网(租用,由运营商进行建设)和视频专网(本项目只建设传输设备部分,布置于分局和派出所,传输光纤由业主单位提供);后端平台部署于分局,用于支撑本项目的系统运行。

  (1)前端建设方面,本项目规划在南岸区辖区范围内建设10000个高清视频前端点位,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期建设8850个点位,二期建设其余1150个点位,实现对全区范围内的背街小巷、单体楼、社区周界、小型市场等居民日常活动较多场所的视频监控覆盖,大幅减少对辖区内存在治安风险区域的监控死角。

  (2)传输网络方面,采用租用运营商VPN专网方式建设,由运营商提供从前端点位到分局的低带宽传输链路。

  (3)后端平台方面,在分局部署相关的后台支撑平台。一方面为分局、派出所以及其他社区单位提供前端低码流实时监控图像,另一方面通过运维管理模块,自动检测前端设备的工作状态,提高系统维护管理效率。

  2.3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工程费用预算约为 3800 万元。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各级政府所在地、治安复杂场所、重点单位、背街小巷、单体楼等社会治安复杂区域等地点设立视频监控点,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达到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使用效果。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若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各标段建设内容划分如下:

  一标段:包括南坪派出所、花园路派出所辖区的系统前端(共2979个视频监控点),以及后端平台建设,工程费用约1400万元;

  二标段:包括弹子石派出所、南坪镇派出所、海棠溪派出所、四公里派出所、铜元局派出所、龙门浩派出所辖区的系统前端(共2950个视频监控点),工程费用约1200万元;

  三标段:包括南滨路治安派出所、茶园派出所、迎龙派出所、涂山派出所、天文派出所、南山派出所、峡口派出所、长生桥派出所、鸡冠石派出所、广阳派出所辖区的系统前端(共2921个视频监控点),工程费用约1200万元。

  2.4计划工期:7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2012年1月至今投标人具有智能安防监控建设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1个;

  3.2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特别强调:从2015年3月1日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精神执行。根据建市[2015]20号文规定,在过渡期内,还未按新标准取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可使用原标准中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可投三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为两个或三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以招标限价金额高的标段为中标标段,并放弃在其余标段的排序,其余标段的排序依次替补。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月 25日起,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aggzy.gov.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aggzy.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naggzy.gov.cn)上指定位置提出质疑,质疑位置出错或质疑时间过期,招标人不再受理。

  4.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00 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0 月 26 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区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重庆分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 地 址: 重庆市临江门怡景大厦C栋30-3

  联系人: 段老师 联 系人: 汤女士

  电 话: 18680889891 电 话: 023-89312555 1303635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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