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2014年清华附中朝阳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5-09-10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5-09-10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朝阳学校的委托,对其所需2014年清华附中朝阳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欢迎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0773-1541GNOA01182-1
  2. 项目名称:2014年清华附中朝阳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捌万肆仟柒佰元整(RMB12484700.00元)。本项目(建设)控制资金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肆万柒仟壹佰元整(RMB11947100.00元)。超出本项目建设控制金额的报价将被拒绝。
  4. 招标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5年9月10日起至2015年9月25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8.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3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前。投标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会开始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3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朝阳宾馆221会议室(朝阳区小庄金台西路8号,位于朝阳路与金台西路交汇处)
  10.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厂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部分产品的授权;
  3)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11.评定办法:综合评分法。
  12.采 购 人: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朝阳学校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西里中街8号
  联 系 人:王宏
  联系方式:010-84482386
  13. 招标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邮 编:100089
  联 系 人:殷 戎  
  电 话:010-68405026
  传 真:010-68405006
  开 户 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保证金户)
  账 号:867080112810001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10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