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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LCD拼接屏、精密空调、电脑等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08-31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购单位)委托,就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LCD拼接屏、精密空调、电脑等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LCD拼接屏、精密空调、电脑等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508]-121

三、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1508]-121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180
    2.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1 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LCD拼接屏、精密空调、电脑等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一批  

    3.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设备、产品等采购内容的供货及相应伴随服务的合法资格;
4、投标人有履行本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的能力。
5、投标人有确保本项目采购顺利实施的技术和能力。
6、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投标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9 月17日09:00前)
7、本项目采用会员网上报名,不接受非会员及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会员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可点击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公告下端“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浏览注册会员和网上报名流程。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8月29日 09时00分 - 2015年09月17日 09时00分
    2.地点: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ztb.qxn.gov.cn,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2日 09时10分

八、投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桔山广场旁)

九、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2日 09时10分

十、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桔山广场旁)

十一、收款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
      银行账号: 2889010001243100643810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地址: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吴文进
      联系电话:1890859299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于江、聂夫
      联系电话:0859-3736116
      传真:
      邮箱: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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