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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兴华中学电子屏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5-08-2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5-08-26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兴华中学委托,对电子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兴华中学
  联系电话:010-6925272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电子屏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15CNIC-031729-135
  招标范围:
  电子屏一批,详细招标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招标货物清单、技术要求和供货》
  项目预算:人民币92.443752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2015年1-8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包含增值税缴纳凭证、社保、医保缴纳凭证);
  5、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以上文件2、5项须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全部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递交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予查阅和出售招标文件。(如需邮购,须将加盖公章的资格文件复印件及原件邮寄至我公司,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50元。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并确认收款后1个工作日内将通过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
  收款单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78350008791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5房间  
  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
  2015年9月17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10层第一会议室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分值分配(满分100分):
  1、商务部分 10分;2、技术部分 40分;3、服务部分20分;4、价格部分30分。
  联系人:石楠  
  电 话:010-88316252
  传 真:010-88316233
  电子信箱:shinan@cnic.genertec.com.cn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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