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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LED全彩显示屏采购

2015-08-17 来源:福建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15-HCGK-049725-法院LED全彩显示屏采购(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2015-HCGK-049725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5号
杨先生  0592-530688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03-1905楼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电话:0592-5559656   传真:0592-5333807
网址:www.xm-hc.com  邮编:361000
采购项目名称: 法院LED全彩显示屏采购(二次招标)
来源: 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法院LED全彩显示屏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有效扫描件;若为自然人的,则提供身份证明;  
②近期(上一月、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上一月、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近一或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证明专用章,或者提交从社保机构网上下载的社保缴交情况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④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人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2015年08月14日至2015年09月01日;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在厦门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xmztb.com(厦门招投标网),下同)注册成为企业会员(会员免费在线浏览所有采购文件),完成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谢绝现场购买及邮寄购买。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电子版招标资料。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5-09-06 9:00:00
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厅6(C404)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小姐 0592-5559656/5333807(传真)
其他: 请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上网完成项目费用缴交等相关操作,并将相关费用交至我司指定账户。否则供应商将无权下载采购文件,不具备投标或报价资格。本项目全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请各投标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网上注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1)会员注册详见厦门招投标网-重要通知-《关于开通网上招投标相关事宜的通知(新)》;(2)网上购标详见厦门招投标网-下载中心-《厦门招投标网操作手册(网上售标)》;(3)请各供应商务必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上网点击相关费用缴交,并将相关费用交至收款单位账户。否则供应商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不具备投标资格。(4)采购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5)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工行鹭江支行,账  号:4100020038000001026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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