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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计算机教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5-08-0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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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计算机教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计算机教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第50号
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采购单位的采购申请,需采购计算机教室设备一批,经请示,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将设备名称、技术标准、参数和数量公告如下:
一、   计算机教室设备的名称、数量和技术参数及要求
功能要求:正版软件,支持Windows全系列操作系统,无缝兼容其它教学软件,最少支持100用户终端;具有窗口模式锁定、屏幕广播、文件分发、视频直播、黑屏肃静、电子点名、学生演示、监控转播、屏幕录制、网络影院、语音教学、分组管理、远程管理(防杀进程,程序限制,上网限制,举手限制,断线锁屏等机房的管理功能)、远程设置(系统设置,系统锁定,远程登录,远程退出)。
电缆采用≥主线6平方,支线2.5平方铜芯多芯电缆;镀锌钢槽板,厚度≥1.5mm;网线采用超五类双绞线;水晶头、跳线、捆扎线、螺丝等辅材满足实际需要。
1、集成安装规范:安装及建设时应遵循以下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7,《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T50339-2003, 布线标准TIA/EIA568B,电磁兼容标准(EMC)55022—B,电力供电安全标准。
2、中标人施工前据各项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勘查、测量并出具施工图,经学校确认后,签订合同,进场施工。
3、布线要求:中标人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安装:1)统一集中走线,线缆需使用PVC槽板或钢质槽板封装;墙面走线采用PVC线槽,地面走线(含教室的墙角边)采用金属线槽。a)PVC线槽的材质要求:1.绝缘性能:浸20±2℃水中/1h,擦干燥后,用AC2000V/50Hz /保持15分钟,不击穿;2.绝缘电阻不低于100兆欧/500VDC;3.耐变形性能:每米长度中每平方厘米横截面施加0.13kg的负荷,2小时后最大变形量,高度方向≯10%,宽度方向≯10%;4.冲击性能:-5℃(+5℃)低温下,2小,1.0kg(轻型)或2.0kg(中型)锤,高度:100±1mm,相当能量/J:1.0(中型2.0),试样无肉眼可见裂纹;5.抗压性能:相应载荷,加载1min,变形<25%;卸载1min,变形<10%;6.尺寸偏差应符合QB/T1614中5.2的规定;7.燃烧性能应符合QB/T1614中6.7的规定。b)金属线槽的具体要求为:1.材质:镀锌钢板;2.镀锌钢槽厚度≥1.5mm。线槽分支接头、线槽附件如直通、三通转角、接头、插口、盒、箱等应采用相同材质的定型产品。2)线槽的安装要求:线槽的安装应符合《线槽配线安装工艺标准》(313-1998);线槽接口应平整,接缝处紧密平直,槽盖装上后应平整、无翘脚,出线口的位置准确;线槽的所有拐角均应相互连接和跨接,使之成为一连续导体,并做好整体接地;线槽进行交叉、转弯和丁字连接时,应用单通、二通、三通、四通或平面二通、平面三通进行变通连接。线槽内配线要求:线槽配线前应消除槽内的污物;在同一线槽内包括绝缘在内的导线截面积总和应该不超过内部截面积的40%;缆线的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a)墙面走线要求用PVC槽,固定PVC槽板要牢固,防止后期线槽脱落,宽度小于60mm的线槽固定间距为30-40公分,宽度大于等于60mm的线槽固定间距为20-40公分;b)地面走线要求使用钢质槽板,用膨胀螺丝或膨胀胶套固定牢固。固定间距要求密集牢固;3)所有线槽接头处必须使用直接头,转弯处必须使用直角弯头;4)强、弱电布线符合TIA/EIA568A、GB/T 50312-2007、GB/T50339-2003标准,电源线与网络线等其它弱电线缆分离布放;5)安装调试完毕后一周内,中标人应向项目学校提交实际安装平面图及测试文档。
注:1、上述表中所有参考机型仅作为性能参考。若投标产品与招标产品参数有偏离,需做出详细说明;若某参数属某厂商个性化参数,其他商家可作出详细说明,经确认后则此参数不作评标依据。
   2、上述设备按一包采购。
3、投标人须提供计算机、电脑桌凳样品。
4、上述设备必须是生产商一次生产完成的产品,不接受经销商后期加装的产品。
二、欢迎有意合作的企业、公司参加投标
1、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方式:2015年8月26日下午15:00—17:00时现场送达至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禄丰县财政局一楼),推迟或提前均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三、投标文件须有下列资料
1、投标报价表必须有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应认真写明投标报价(单价、总价)及技术标准、参数、品牌型号和参数偏离情况说明。(投标文件中投标顺序以招标方发出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为准)。
2、投标报价包含设备成本、运输费、税金、安装调试费等一切费用。
3、明确售后服务条款及承诺。
4、企业名称、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传真机、手机号码)。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方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投标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四、采购评标小组
采购评标小组由招标方、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采购人及相关单位代表组成。采购工作小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专家由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组成。
五、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法、择优、保密”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
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所采用 “综合评分法”。
(一)符合性审查
在详细评标之前,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认定为废标。
1.投标人不具备经营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或样品逾期送达的;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4.未按要求提供全部样品的或样品实际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的;
5.没有投标报价的或有多个投标报价且未指定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7.原则上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8.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9.投标人未按要求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但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11.合同付款条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2.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二)详细评审
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委通过查看投标人标书和提供样品情况,进行评审打分。
(三)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标段投标人的总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B =F1+F2+F3
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服务部分(含业绩部分)的得分;
F1=价格分(满分60分)
(1)评标基准价:通过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
(2)得分计算: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
 F2=技术得分(满分30分)
1、货物部分(20分):
1)满足参数要求(15分),2)品牌享誉度、市场好评率,辅助功能的多少、优劣(0-5分);3)主要参数出现正偏离的酌情打分。(0-5分)。
2、软件功能性能(5分):教学软件的功能模块和使用便捷性、实用性、资源情况对比打分。
F3—服务部分得分(满分为10分)
按照投标人售后服务质量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人员保证措施等因素由专家组进行对比评分(6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时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人民币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复印件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
收款单位:禄丰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禄丰县支行营业室
帐   号: 24309801040003245
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户名、原账号无息退还。
3、中标的投标保证金,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须将政府采购合同及货物验收单送达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方可按原户名、原账号无息退还。
4、中标的投标人,中标后应积极组织货源按时供货,不按“中标通知书”的时间要求与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或不按购销合同及时供货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开标后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八、明确的几个问题
1、投标方须提供全新现货、符合国家质量检测部门及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属进口商品的必须是正品行货。
2、采购项目购销合同: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应积极组织货源,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一式三份),交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备案。
3、交货地点:禄丰县设备使用单位。
4、交货时间:按政府采购项目购销合同书的要求办理。
5、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并填制货物采购验收单(交一份到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双方有争议时,由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调解。
6、合同订立及供货、施工期: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与建设学校确定详细的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案,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7、付款方式:待所有设备项目安装调试并通过整体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中标商向采购单位支付项目总价款5%的质量保证金,3年质保期满后,由采购单位无息退还;本项目不付预付款,待所有工程项目安装调试并通过整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一次性全额支付货款。
8、售后服务:要求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现场处理,72小时内处理完毕或更换备机。在履行合同中,根据不满足的次数,扣除相应的质保金,具体内容合同条款中约定。
9、如有投标人虚假应标,影响或破坏招标人的正常招标工作,招标人保留对其追究责任的权利,为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0、未尽事项,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时平等、合理协商解决。
九、联系电话及地址
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878-4121199 4130308
传真: 0878-4130308    地址: 禄丰县财政局一楼
    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878-4125957
              传真:0878-4125959    地址:禄丰县金山南路
2015年7月29日
 
 
 
附设备采购合同样本
 
 
 
 
 
 
 
 
合同登记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丙三方骑缝章
 
 
 
楚雄州禄丰县教育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
总包合同
 
 
甲方(业主)名称:                            
地址:                                         
邮编:                                         
单位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乙方(总包商)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丙方(设备供应商)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售后服务联系人:                                  
签订地点:禄丰县教育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纪要第39期的要求及公开招标采购所公示的结果,以友好、公平、自愿为基本原则,根据           经甲、乙、丙叁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合同正文:
一、采购的设备(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名、数量、单价
(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二、随机资料和配套附属设备要求
       (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三、安装调试要求
设备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符合法定标准,并满足甲方所提出经确认的技术要求,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免费安装及测试并提供双方约定的保修、培训服务。
四、配套设备、备品备件(含易损件或消耗品)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
(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五、合同总价
1、设备采购价格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2、项目管理服务费小写:0元(大写人民币:零元整)
以上第1款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交货价并包含安装运输调试等费用。
本合同的供货范围,除包括上述货物外,还包括随机的辅助电气设备、专用电线电缆、随机软件、技术文档、设备运行所必需的随机消耗品(如箱包等),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文件。
六、甲、乙、丙叁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的配合、协调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
2、负责提供设备和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
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设备或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按合同规定享有丙方提供的设备和项目服务。
5、甲方在乙方向丙方付完设备全款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在符合相关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前提下保证有足额资金支付甲方教育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的款项。
2、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和切实符合三方约定的条件下,乙方不能以其他理由拒绝与丙方签署合同并支付货款。
3、乙方根据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并对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进行复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及时办理支付手续,不符合支付条件要求的可以拒绝付款,并及时向甲方反馈,沟通协商解决。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全新的设备供甲方使用(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设备及主要配件保修期为3年,终身负责维修;并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 具体服务:保修期内,丙方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上门保修或免费更换;在保修期,同一货物、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丙方须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或不低于投标配置的其它新设备。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主设备丙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处理完毕,如48小时内无法完成修复,则为用户更换设备机;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地点供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实行每6个月进行一次定期保养(或维护、巡检)制度;
2、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或项目(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工业设计权、物权等的起诉。
3、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和项目的验收。
5、丙方需按甲方招标要求提供设备及设备安装调试等服务,由于丙方的责任造成的设备无法使用将由丙方负全部责任,不影响甲乙双方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七、以上内容需与甲方采购需求和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中标产品和设备、项目的技术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八、技术培训: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丙方向甲方设备安装学校使用人员免费进行初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使用、一般的维护及保养等,教会为止;中级和高级培训由甲方组织每次不超过200人的骨干教师进行免费培训,培训方案按投标文件及双方协商确定;大型设备(或招标文件有要求、或投标文件有承诺的),丙方还将负责甲方的1名专业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国内培训并应获得技术证书,费用由丙方负责,具体时间为2天、地点由甲丙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培训及有关事宜由甲、丙双方协定。培训期间食宿自理(各自负责)。
九、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服务。
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云南省内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联系方式。
丙方技术支持电话:               ,联系人:        
十、整体项目完成时间或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内。
十一、验收及验收标准
1、设备初验: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统一验收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或按所提供样品进行验收);
设备交验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含开机必要消耗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各学校),由甲、丙双方共同开箱初验,并由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安装及测试等。交货时,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将由甲方和丙方进行集中验货,若开箱加电测试发现不合格的货物,丙方必须予以更换;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丙方承担。
2.项目验收。丙方确认项目设备安装完成、投入使用并向甲方交项目总价款5%的质量保证金后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3、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及中标文件要求。
4、一旦出现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所造成的验收条件不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个别单位无安装条件、甲方撤并校、甲方未组织人员验收等,将不影响整体项目的验收通过。
十二、合同价款结算
(一)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并经楚雄州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生效。
(二)资金支付条件
1.乙方向丙方支付资金条件
(1)乙方收到经甲方的验收文件和甲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
(2)丙方须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丙方须向乙方开具设备采购须由乙方支付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般账户信息。
2.甲方向乙方支付资金条件
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由甲方负责直接支付的采购设备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管理服务费发票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三)资金支付
1、所有项目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后,丙方向甲方交项目总价款5%的质量保证金,5年质保期满后,由采购单位无息退还。
2、本项目不付预付款,待丙方向甲方交项目总价款5%的质量保证金以及所有工程项目安装调试并通过整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中电科软件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一次性全额支付。
十三、违约责任:
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丙方所交设备(或项目)和安装调试(或建设施工)与招标文件及本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或项目);逾期交货(或完工)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丙方不能按期交付设备(或项目)和完成安装调试(或建设施工)及所交设备(或项目)和安装调试(或建设施工)与招标文件及本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赔偿金按合同总价的30%计算。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或项目),甲方向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甲、乙双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十四、甲、乙、丙三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本着客观、友好、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同时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原告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六、本合同一式九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丙方三份。
十七、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1、招投标文件;2、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或谈判文件;3、中标通知书;4、采购设备清单;
 
 
 
 
甲方(盖章):
 
 
签字(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15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签字(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15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签字(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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